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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成员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6日18时终止针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绥化等地区的省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来源:黑龙江政务】